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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之窗

古脊椎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细则

发表日期:2010-09-25来源:放大 缩小

古字[2006] 011

 

古脊椎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科发党字[2005]49号)的文件精神, 结合我所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院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    工作原则

1.      坚持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研究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

2.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预防、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方针。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

3.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靠教育培养,靠制度规范,靠监督约束,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成熟的反腐倡廉的工作体系。

(三)    工作目标

2005-2007年,初步形成我所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工作机制。

2008-2010年,做好反腐倡廉的巩固、完善工作,初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和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

2011-2015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

二.   抓好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将反腐倡廉的教育融入到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教育;开展优良传统教育;开展正反面典型事例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加强道德修养,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是保障和促进科研工作的重要作用,增强免疫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反腐倡廉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搞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研究所主要领导要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和讲座,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课的重要内容。研究所主要领导结合研究所的实际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

——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自觉学习廉政建设理论,并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之一,交流反腐倡廉学习体会和经验,不断增强抵御腐蚀的能力。

(三)努力建立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全所各部门是这一格局中的组成要素,要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纪检监察小组和各部门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活动影响,打牢思想基础,逐步形成廉政教育体系。

——每年制作1期反腐倡廉宣传专栏。

——每年组织1次警示教育展览。

——每年组织1次观看廉政教育影视录像或报告会。

——每年搞1次反腐倡廉知识竞答等形式的教育活动。

——建立反腐倡廉网页,并经常更新。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的环境氛围。反腐倡廉教育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文化建设要以廉政理论为指导、廉政教育为基础、廉政活动为平台,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和广泛的群众参与,增强全体职工反腐倡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参与意识,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人文环境,把廉政文化融入到科研、管理、服务当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落实

(一)建立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

2005年,宣传贯彻学习《实施纲要》,组织好《实施纲要》知识竞答活动,制定《古脊椎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施细则》

2006年,对全所反腐败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施细则》,初步形成我所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制度。

2007年,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加强交流,深入探讨预防腐败工作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二)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所务公开制度、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代会提案、重大决策审议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程序。

2.进一步健全、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

3.2007年以前,将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与以上主要配套制度制作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形成较完整的制度体系。

(三)抓好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强化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

1.规范决策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所长负责制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党委工作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工作条例。规范和完善所长办公会、所务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职代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涉及研究所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以及涉及大多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深入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考核评价、公示听证等,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

2.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积极推进所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水平,进一步完善所务公开实施细则,规范所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积极推进依法治所。

3.科学配置资源,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责任,责权清晰,减少交叉,避免推诿,按章办事,奖惩分明,要加大执行落实制度情况的检查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制约的有效机制。

4. 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基建监督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各职能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按章办事。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

5.由所纪检小组负责,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常规项目做到定期检查,对非常规项目做到不定期检查,对随时发现的违规或不良苗头随时检查,经所党委对检查结果审议后,依据相关制度规定予以纠正,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查处。

.加强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一)强化对所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所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组织和作风方面的情况;对国家及院有关法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情况;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戒免)谈话等有关制度执行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的情况等。

所级领导班子成员应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如实反馈给党委成员,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切实整改。所党委成员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来自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测评、内部审计、个别谈话、听取群众意见、群众举报等不同方式的调查,支持与配合监督工作。

(二)强化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主要是: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建设维修工程、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称聘任、开发经营等。

——加强对研究所经费、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落实《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暂行条例》、《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监督检查知识创新试点专项经费、课题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国家审计意见落实、整改的情况。

——加强研究所基本建设管理的监督。监督检查在项目招标、合同签订、质量控制、财务收支等管理活动中的情况。

——监督所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和内部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党内监督。所党委要加强党内监督的工作领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充分发挥所纪检小组的监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坚持党内民主和监督机制,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党团、工会、职代会、科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学生会等组织和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职工投诉和举报制度,建立规范、公开、透明的处理程序。

(五)强化监督工作有效性。所党委负责对监督的统一领导,保证各方面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沟通信息,同时加快电子政务的广泛应用,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 强化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严惩腐败现象。

(一)重大查办以下案件:违反政治纪律案件;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案件;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管理基建管理、经济活动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

(二)研究所各相关部门,如人事、财务、科研管理部门等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检查小组的工作。对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一经查实,要向院京区纪委(分院纪检组)报告,并积极配合对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与处理。

(三)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四)拓宽反腐败信息来源、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严密保护举报人;对在查办案件中隐瞒不报、说情、设置障碍、失职渎职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应予严肃处理。

(五)重视结案后的总结,通过案件分析报告,剖析发案原因,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

.加强领导,组织健全,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一)所党委将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领导格局。

   ()所纪检小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各部门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责任和工作任务,督促有关责任部门的任务落实。

(三)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任务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对本支部、本部门的预防腐败和廉政建设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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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贯彻《实施纲要》  实施细则          

抄送:中共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                  

中共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委员会  2006年2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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