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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

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1-19来源:放大 缩小

各研究所、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2016学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外司来[2014]2090号),现就申报2015/201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一)资助对象和名额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鼓励招收世界知名大学的学生。我校2015/2016学年度共有20个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包括用于博士生项目名额10个。 

  (二)奖学金内容和资助期限 

  1. 奖学金内容 

  1)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和实习费。 

  2)提供国科大校区基本住宿。国科大为北京地区研究所及国科大各院系招收的奖学金生,以及参加集中教学的京外研究所奖学金生提供基本住宿。集中教学结束,奖学金生回所后,京外研究所协助奖学金生解决住宿,奖学金生需按研究所规定交纳住宿费用。 

  3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标准另行通知) 

  4)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有关保险内容请参阅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的来华留学生保险产品简介。 

  2. 资助期限 

  基本与学校各专业学制相同(硕士研究生学制2-3学年,博士研究生学制最长为3学年)。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学习时间为准。 

  注:(1)奖学金生应按照国科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学。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应事先书面请假。 

  2)奖学金资格保留期限自注册截止日算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3)奖学金生活费自学生入学之日起由国科大逐月定期发放。 

  4)新生15日(含15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当月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当月15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当月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 

  (三)奖学金申请 

  1. 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外国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资格(请参阅中国科学院大学外国留学生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2)非在华学习学生(来华留学毕业生毕业时间须超过一年); 

  3)学习和科研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申请时未获得其它奖学金资助; 

  5)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 申请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 

  该表须申请者本人签名并贴近期护照照片,第二部分须由导师和研究所完成。申请人不能同时填报同一个研究所/学院的两名或更多的导师。 

  2)《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需通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laihua.csc.edu.cn)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本人签名并贴照片。中国科学院大学机构代码为80001 

  3)普通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护照有效期须2年以上。 

  4)学位证明公证件原件 

  硕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明;博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明及学士学位证明。申请人如为在校学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预毕业证明,获得学位证书后需补交。 

  5)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硕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本科期间的成绩单;博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硕士及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6)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 

  推荐人应为熟悉申请者研究工作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推荐人不应是拟接收导师。推荐信需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抬头的信纸,并需推荐人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和密封。 

  7)个人简历和研究计划 

  8)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最多5篇学术论文和其他学术成果 

  如有,应提供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注:(1)以上所需各种证明、证书如是中英文以外文字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2)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均不予受理;(3)申请材料无论是否录取,均不予退还。 

  3. 申请程序 

  1)申请人联系导师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申请攻读专业和研究所/学院,选择和联系导师,准备上述材料,材料经导师审阅。招生导师名录见http://english.ucas.ac.cn/Admissions 

  2)导师确定接收意愿 

  导师参照国科大和研究所相关招生管理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考核。面试时可邀请2-3名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有条件的,可进行笔试。对于同意接收的学生,在入学申请表上填写导师评语并签名,之后把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给研究所。 

  3)研究所/学院确定拟录取意见 

  研究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同意录取的,在入学申请表上填写拟录取意见,加盖公章,并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到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 

  4)国科大确定录取意见 

  国科大审核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奖学金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录取意见,办理录取手续。 

  注:对于未经导师签字并加盖研究所/学院公章的申请材料,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将不予受理。 

  4.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2014121日至2015415日。以截止日期前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收到符合要求的全套纸质版申请材料为准。 

  (四)申请结果通知及入学 

  1. 国科大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2. 国科大于20144月底或5月初将录取结果报基金委审批。 

  3. 经基金委审批后,国科大将在6月底或7月初通知研究所/学院,由研究所/学院通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发放《录取通知书》、JW201表等相关录取材料。 

  4. 奖学金生请持入学申请材料所用的普通护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类签证,并按《中国科学院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点报到入学。 

  (五)为避免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浪费名额的情况出现,请各研究所/学院认真核实本单位所推荐的申请人已获中方奖学金情况。 

  二、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历生奖学金项目 

  该项目鼓励招收美国知名大学的美国籍学生,不设具体名额,所招收的美国籍研究生不占用我校自主招生名额。申请办法与前文所述申请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相同。 

  三、其他奖学金项目 

  具体包括国别双边项目、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中国-AUN奖学金项目、太平洋岛国论坛项目、长城奖学金项目。资助对象包括来华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和来华进修学生、学者。 

  奖学金的详细内容、申请人资格、申请办法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通过本国有关部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推荐,直接向基金委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时间一般为上年11月至当年4月。各个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 

  合格申请人经我驻外使(领)馆审核通过的,可获得加盖我驻外使(领)馆公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证明”(Award Letter for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若有持此类证明材料的,请相关单位尽快与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对符合入学申请条件的,国科大可以为其出具预录取通知书。 

  四、关于同时申请国科大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其他奖学金项目 

  1. 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国科大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其他奖学金项目。如果获得某项资助,其他奖学金项目的参评资格将自动消失。 

  2. 根据具体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办法和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中关村东路80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田严琼 

  Emailscholarship@ucas.ac.cn 

  电话/传真:+86 10 82672900 

  网站:http://www.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2015115 

有申报意向的同学请注意:我所截止到2015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