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工作情况,2009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 5月31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请各部门加强安全保卫意识,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2009年5月27日上午11:00发班车。 综合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