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院将进一步发挥预算执行计划对资金安排的指导作用,加强院所两级的资金统筹调控力度。 根据院《关于调整项目预算年度用款计划的通知》精神,各项目负责人对于已下达的、院安排的项目预算,如年底确实无法全部支出,可对项目支出计划进行调整,在认真做好项目支出测算的基础上填写《2010年预算调整年度用款计划》。 项目的预算调整计划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填报时要充分考虑任务完成情况、设备采购周期等因素,准确合理的报送预算执行计划。 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下发的《2010年预算调整年度用款计划》格式填报,并于2010年6月17日之前将填写好的调整计划电子版发送至cws@ivpp.ac.cn,到期未收到的视同没有用款计划调整。 综合处财务 2010年6月11日 |